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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霞浦县局部调整三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霞浦县局部调整三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08〕405号)


霞浦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局部调整三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霞政综〔2008〕231号)收悉。鉴于你县因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县三沙镇12.8333公顷(其中耕地10.1933公顷)土地调整作为工业储备规划建设用地。其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在三沙镇建设预留地中调整平衡,具体手续由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及霞浦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

  附件:霞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项目一览表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霞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项目一览表

  单位:公顷

编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

所在

乡镇

项目

面积

其中

耕地

原规划为建设用地

拟 规 划 调 入

拟 规 划 调 出 (平衡)

所在村

面积

其中

耕地

其中

非耕地

乡镇

所在村

面 积

其中

耕地

其中

非耕地

1

工业储备用地

 

 

 

5.2920

5.2920

 

浮册村

5.2920

5.2920

 

金洋村

13.2880

11.2073

2.0807

6.8273

4.9013

0.3713

东山村

6.4560

4.9013

1.5547

1.0853

 

 

陇头村

1.0853

 

1.0853

 

 

 

 

 

 

 

 

 

 

 

 

 

 

 

 

 

 

 

 

 

 

 

 

 

 

 

 

 

 

 

 

 

 

 

 

 

 

 

 

 

 

 

 

 

 

 

 

 

 

 

 

 

 

 

 

 

 

 

 

合   计

 

13.2046

10.1933

0.3713

 

12.8333

10.1933

2.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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