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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蕉城区局部调整漳湾镇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蕉城区局部调整漳湾镇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08〕402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局部调整漳湾镇、霍童镇、七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宁区政文〔2008〕310号)收悉。鉴于你区地方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区漳湾镇22.5105公顷(耕地12.3843公顷)土地;七都镇0.7628公顷(耕地0.7628公顷)土地;(霍童0.0983公顷)土地,分别调整作为东侨多晶硅、漳湾工业、宁德市宏思果蔬加工及储存、霍童新兴澳加油站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其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从原规划建设预留地中调整平衡。具体手续由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及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区分局依法办理。

  附件:蕉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项目一览表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蕉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项目一览表

                                        单位:公顷

编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

所在

乡镇

项目

面积

其中

农用地

其中

耕地

原规划为建设用地

拟 规 划 调 入

拟 规 划 调 出 (平衡)

图幅号

面积

其中

耕地

其中

非耕地

乡镇

图幅号

面 积

其中

耕地

其中

非耕地

01

多晶硅项目

漳湾镇

12.9866

12.6682

12.3843

0.3133

G-50-48-(50)

12.6733

12.3893

0.2839

漳湾镇

 

G-50-48-(50)

12.6733

12.3843

0.2839

02

漳湾三块工业用地

A

4.0893

3.7253

0.0

0.0913

G-50-48-(50)

3.9980

0.0

3.9980

G-50-48-(58)

3.9980

0.0

3.9980

03

B

2.1712

2.0580

0.0

0.1132

G-50-48-(50)

2.0580

0.0

2.0580

G-50-48-(58)

2.0580

0.0

2.0580

04

C

4.0739

3.2859

0.0

0.2876

G-50-48-(50)

3.7863

0.0

3.7863

G-50-48-(58)

3.7863

0.0

3.7863

05

果蔬加工及储存投资项目

七都镇

0.7628

0.7628

0.7628

0.0

G-50-48-(49)

0.7628

0.7628

0.0

七都镇

G-50-48-(49)

0.7628

0.7628

0.0

06

加油站

霍童镇

0.0983

0.0983

0.0

0.0

G-50-47-(31)

0.0983

0.0

0.0983

霍童镇

G-50-47-(31)

0.0983

0.0

0.0983

合  计

24.1824

22.5985

13.1471

0.8054

 

23.3767

13.1521

10.2245

 

 

23.3767

13.436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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