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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市区北部绿色长廊三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市区北部绿色长廊三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8〕131号)


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金昌市市区北部绿色长廊三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金昌市市区北部绿色长廊三期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与省政府签订的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尽快完善市区外围绿色防护屏障,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启动实施市区北部长廊三期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区域现状
  市区北部绿色长廊三期工程建设区域位于市政规划区北部,从绿色长廊建成区东端河雅路向东延伸至城市规划区东北端,涉及金川区宁远堡镇新华、白家嘴两个村,总长6.5KM、总面积2000亩。预计到2010年新增污水处理后可基本满足绿色长廊三期工程灌溉用水。计划通过人工整地,配套灌溉设施,进行植树造林,在市区北部形成大型绿色生态保护屏障,有效抵御风沙危害,增加碳汇功能,美化城区,改善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遵循全社会动员,全民搞绿化的方针,坚持充分利用中水搞绿化的原则,统一规划、分片承包,政府投入与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市民义务投资投劳相结合,逐年实施,整体推进,三年达到绿化目标。
  任务目标:力争在3年内新造林2000亩,建成一个长6.5公里、宽200米的多功能、多效益的绿色防护屏障。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任务分解。工程区划分为四个建设小区:
  1、9号小区。以绿色长廊建成区8号小区东段为起点,沿环城北路向东延伸2250米,建设宽200米的防护林带,新造林700亩,由市绿化办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和除金川公司、八冶公司以外的省属单位完成造林任务。
  2、10号小区。接9号小区沿环城北路向东继续延伸650米,新造林200亩,由八冶公司承担造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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