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节能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宁政办传〔2008〕2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了全面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扎实推进节能降耗,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市节能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根据《
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节能减排办关于宁德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及节能工作任务部门责任分解表的通知》(闽政文〔2008〕206号)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市节能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督查:
(一)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二)高耗能行业监管整治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
(三)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改造、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统计工作情况;
(四)能源统计队伍建设情况;
(五)节能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六)福安、屏南、柘荣2008年上半年单位GDP电耗上升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
二、督查时间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