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推进环三都澳区域综合开发,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主要工作目标是:
科学把握气候变化趋势和对宁德经济发展的影响,加强气候变化背景下的防灾减灾工作,增强气候变化监测能力,提高气象预报预警水平,健全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等防灾减灾体系,增强防御极端天气气候灾害能力,降低灾害损失。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高产出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行节能降耗减排,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努力减缓温室气候排放,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到0.53吨标准煤,保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继续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工程建设,到2010年,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市林地面积的比率保持在40.6%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5.9%,实现城市建设区绿化覆盖率达38%。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全力建设核电,积极推进风能、潮汐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优化配置水资源,科学建设和调度水利电力。
开展气候变化对环三都澳区域持续发展影响评估等基础性研究,提高工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在城镇化、工业化的有关规划以及相关项目建设中,科学进行气候环境评价。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重点
(一)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以节约能源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为发展基础,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要深入贯彻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分解落实各项节能减排指标,积极降低能源消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二要认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省、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科学推进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严格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增长,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对国家明令退出的行业和限期淘汰落后产能,要坚决按期落实到位。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服务业、生态农业等,从源头上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三要严格执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充分利用土地、规划、环保、信贷、财税、价格、质检等政策措施,加强投资政策产业政策执行与管理,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要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从源头上,严把行业准入关。四要加强电力、钢铁、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和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建设,整体提升全市节能降耗水平。五要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评价与考核体系,重点在节能标准、企业耗能计量与检测、能源综合利用、减排计量管理、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等方面逐步建成相应制度和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