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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昌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2.深入开展“诚信金昌”创建活动,普及信用知识,不断推动信用评价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的宣传,培育和提高信用意识,维护金融权益,推进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共同创建“诚信金昌”。在乡村广泛开展“信用户”评定和“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对“信用户”和“信用村镇”的信贷需要给予优先满足;在城市大力开展创建“信用社区”活动,积极建立“小额担保机制+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联动机制。
  3.大力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要依托企业征信系统,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工作,工商、税务、质监、商务等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通过建立信用档案,为中小企业经济交往提供服务,为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依据,也为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供信息平台。
  4.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多方位增加信用担保基金,充实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资本金,扩大信用担保机构业务范围;通过开展再担保和联合担保等业务,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能力;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问题。
  5.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的要求,规范发展会计(审计)师事务所以及房产、土地评估等中介机构,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建立对涉及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的业务监测体系和中介机构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定期在金融机构内部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促其退出市场,逐步提高中介服务的公信力。
  6.推动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探索内外部信用评级结合的有效途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和《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借鉴外地开展信用评级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协调和宣传,积极开展金昌市辖内企业信用评级工作,遵循“政府推动、人行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调动企业参与信用评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介知名、有实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在我市开展业务,弥补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的不足,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合作的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座谈会和银企洽谈会,加强政府有关部门、银行、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资金融通、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金融机构要主动向企业介绍金融改革发展情况、信贷政策、金融新产品等情况,使企业及时了解信贷政策、信贷审批管理程序、新的金融产品等信息;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包括行业情况、企业内部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提高企业财务透明度,让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企业,增加互信,不断密切银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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