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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2008-2010年传染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一)预防接种工作指标
  1.到2010年,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
  2.到2010年,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0%以上。
  3.到2010年,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力争在全市范围对适龄儿童普及接种。
  4.炭疽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
  (二)结核病防治指标
  1.全市以乡(镇)为单位,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100%;
  2.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以上;
  3.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及以上;
  4.到2010年,医疗机构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达100%;
  5.到2010年,可疑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95%以上;
  6.到2010年,乡村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90%;
  7.到2010年,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80%。
  (三)艾滋病/性病防治指标
  1.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接受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达90%以上,2010年达到95%以上。
  2.全市15-49岁居民对预防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2008年底,城市居民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50%以上;2010年,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0%以上。
  3.2008年全市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4个;2010年底,所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均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
  4.临床用血保持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传染病防治工作社会性、群众性强,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科学、全面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既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卫生工作低投入、高效益的关键所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作为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体现,增加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保证重大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所必要的资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齐抓共管。
  传染病防治是政府各部门的共同职责,全市上下要形成以卫生部门为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全力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规划的落实。
  发改部门要将传染病防治列入金昌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保证传染病防治工作各项经费,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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