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2008-2010年传染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金政发〔2008〕62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金昌市2008-2010年传染病防治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昌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金昌市2008-2010年传染病防治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在我市的发生、流行与蔓延,保证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等规划和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以深化卫生改革与全面执行《
传染病防治法》、《
食品卫生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为动力,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实行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以健康教育和科学研究为先导,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
二、总体目标
(一)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传染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全人口健康水平。
(三)到2010年,全市法定传染病总的报告率城市达到98%,农村达到80%。霍乱、鼠疫等重点传染病不发生暴发流行。
(四)疫苗相对应的传染病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五)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三、具体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