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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2010上海服务业发展报告》的通知

  2. 格式要求
  ●    正文
  正文文字 宋体 小四号 单倍行距
  《报告》中使用的数据,建议采用权威部门及组织机构发布提供的数据,所有数据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14.68%)
  ●    标题
  1 一级标题 宋体 小三号 标题1
  1.1 二级标题 宋体 四号 标题2
  1.1.1 三级标题 宋体 小四号 标题3

  ●    注释文献
  ①注释1宋体小五号
  3. 排版要求
  ●    文中的表格应统一编排序号并赋予表名。表内内容应对齐,表内数字、文字连续重复时不可使用“同上”等字样或符号代替
  ●    文中的附图应统一编排序号并赋予图名,为便于修编,图名应以文字形式放在图的下面
  ●    文中图表需在表的上方、图的下方排印表号、表名、标注或图号、图名、图注
  ●    《报告》中图表、照片的名称和排列顺序要与另行单独存放的图表、照片文件中各图表、照片的名称和排列顺序一致。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分辨率为400DPI(像素)以上
  4. 提交要求
  ●    《报告》各篇章的电子版文件
  各委办--《2010上海xx服务业发展报告》及负责的综合篇中的部分报告内容
  各区县--《2010上海xx区/县服务业发展报告》
  ●    单独存放的相关exce●(包含数据和图片制作)电子版文件
  ●    2008-2009年,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各委办、各区县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公开政策、措施资料清单目录和详细正文资料(电子版和文字版)
  ●    其它文中涉及引用的原始资料文件(电子版和文字版)
  ●    关键资料
  2007-2009年,各委办、各区县对外发表和宣传的服务业产业工作总结、课题研究、调研报告、统计资料、项目载体建设资料和发展规划等重要资料(电子版和文字版),包括可对外公开的“十二五”相关研究材料
  5. 提交时间
  截止日期:2010年4月30日
  6. 联系方式
  ●    上海市发改委产业处-陈莉莉
  MP:13564582382   电话:23112881    传真:63586461
  E-MAI●:chen●●@shdrc.gov.cn
  联系地址:人民大道200号903室       邮编:200003
  ●    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金霞
  MP:13917209125   电话:63410066-1695 传真:63410660
  E-MAI●:shining924_k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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