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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德市工商局服务域外回归企业促进宁德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14.全面推行注册官制度。将企业注册登记权直接委托给注册官,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对“回归”资本或企业投资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筹备联络员、无偿登记服务代理、项目落地跟踪等措施;开设“绿色通道”,推行即来即办、特事特办,采取现场办公、预约服务等方式,全方位为企业提供便利;对需要省局办理审批的事项,采取“直通车”方式,由责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上报办理,让企业快速准入,尽快投入运营。

  15. 全面推进“网上工商”建设。完善以网上工商审批平台为载体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系统,全面开展网上查询、网上年检、企业名称网上预核、网上传送申请设立相关资料预核等,方便域外企业通过互联网便捷办理工商相关事务。

  16.深化行政指导。全面实施登记事务助导、查处违法疏导、规范经营劝导和维权兴企引导等行政指导“四制”,重点行政指导域外经济回归发展;运用工商部门信息资源优势,定期发布我市市场主体运行、行业投资情况分析及产业集聚报告等,为域外经济回归投资提供指南,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企业调整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提供参考;积极推进行业指导和项目指导,扩大域外企业受益面,以“项目+案例”模式推进行政指导工作。

  17.依法行政,和谐监管。严格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受理企业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

  五、搭建对接平台,畅通互动交流服务渠道

  18.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各级工商部门要主动承接、主动为域外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对“回归”企业,由辖区工商局具体指导,所在地工商所负责对口联系,制定具体措施,扶持做好商标注册、产品宣传、市场开拓等方面工作,力促企业可持续发展;对在宁籍企业较集中上海、广东等省市商会,聘请若干名工商联络员,搭建联系平台,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调研,适时提供服务。

  19.建立企业联络员和联席座谈制度。全市各级工商部门与各“回归”企业均指定联络员,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具体负责工商、企业之间相关问题的沟通和协调,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了解企业需求,及时解决或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现实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与企业联席座谈,适时研究、总结服务域外经济发展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完善措施,做到信息互通、情况互报、政策共商、共谋策略、共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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