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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整治第七阶段(灰霾天气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0-2012)的通知


  (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具体要求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34

加快杭州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加快杭州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深入分析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对我市产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影响,按照建立“3+1”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研究提出我市构筑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围绕国家出台的重大产业振兴规划,研究提出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2010年年底前

市发改委

各相关单位

35

对城市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

对城市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应根据城市地理及气象特征,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布局,确保城市合理的建筑物密集度及高度,保持城市必要的风道,提高城市大气环境扩散能力,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全阶段

市规划局

市建委

36

制订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政策

制订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政策

2010年年底前,提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出台相关政策、奖惩措施。

2010年年底前

市发改委

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37

严格执行我市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要求

严格执行我市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要求

实施产业发展分类指导政策,促进鼓励类产业发展壮大和规模集聚,引导限制类产业升级改造和有序退出,坚决控制禁止(淘汰)类产业发展。

全阶段

市发改委

市经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各类产业项目在批准实施前,必须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及空间布局指引的相关要求,并在分级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内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

38

分阶段推进市区部分企业关、停、迁、转工作

完成第一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搬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

分批次、分阶段逐渐完成部分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具体企业名单分别由市经委、安监局、环保局于2010年底前提出,报市政府确定后公布。

2010年底前

市经委

市发改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分别于2010、2011、2012年年底前完成第一、二、三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

2010年年底前

2011年年底前

2012年年底前

39

调查了解工业企业落后生产能力的基本情况

重点调查并摸清包括“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内的落后生产能力的基本情况

重点调查并摸清包括“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内的两块内容:一是2008年至2010年间,各地计划关停淘汰(包括被兼并)的工业企业名单和产能;二是2008年至2010年间,各地工业企业计划淘汰的生产工艺、设备及项目。同时根据情况发展及时更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

2010年年底前

市经委

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0

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制订本辖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

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制订本辖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相关区、县(市)政府于2010年年底前制订本辖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划定各自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提出2012年年底前停业、关闭、搬迁企业名单。

2010年底前

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

分别于2010、2011、2012年年底前完成第一、二、三批关停转迁企业的关闭、停业、搬迁工作。

2010年年底前

2011年年底前

2012年年底前

41

制订开发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制订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制订并落实禁止开发区内的污染企业分批停业、关闭、搬迁计划,划定限制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提出2012年年底前停业、关闭、搬迁企业名单。

2010年年底前

市经委

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

分别于2010、2011、2012年年底前完成禁止开发区内第一、二、三批关停转迁企业的关闭、停业、搬迁工作。

2010年年底前

2011年年底前

2012年年底前

42

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

加大清洁能源比重

根据国家“西气东输”和“西电东供”政策,重点加大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在2010、2011、2012年年底前分别达到全市能源总量的20%、22%、23%。

2010年年底前

市发改委

市城建投资集团、市燃气集团

2011年年底前

2012年年底前

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杭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

2010年年底前

确保全市电力安全,鼓励通过市场手段外购长期、稳定、清洁的电力资源。

全阶段

加强应急气源建设

加快应急气源建设进度,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应急气源建设工作。以备在管道天然气供应不足的情况下,保证民用天然气的供应。

2010年年底前

市城建投资集团

市燃气集团、市发改委

43

全面淘汰落后水泥粉磨生产能力

淘汰直径2.9米以下的水泥磨机

对逾期继续生产的直径2.9米以下的水泥磨机企业,一律不给予符合产业政策确认,不受理生产许可证申领;取消相关优惠政策。淘汰落后水泥粉磨能力的生产企业新、改、扩建生产线的,必须符合相关要求,选用直径3米以上、产能60万吨以上的水泥磨机。

2010年年底前

市经委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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