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政发〔2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

  济南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若干政策

  为不断改善软件服务业发展环境,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软件服务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效能,形成全面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合力,特制定本政策。
  一、不断加大财政扶持资金规模
  1.从2010年开始,市本级逐年扩大用于软件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规模,使我市财政性扶持资金逐步达到软件名城创建试点城市相应水平。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要向软件产业倾斜,并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对软件产业的投入比例,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园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扶持
  2.加大对软件园区用地的支持力度,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安排软件园区项目用地。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结合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创建和发展软件服务业园区,对园区内的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涉及园区企业的政府行政管理事项和相关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
  3.对国家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软件服务业特色产业基地,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省级主管部门新认定的省级软件服务特色园区和基地,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4.对软件园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包括软件开发平台、测试平台、动漫渲染平台、仿真模拟环境)、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优先立项和重点支持。对有离岸业务的软件类服务外包企业办公用房房租费用,5年内给予2年减免、3年减半的优惠,单个企业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园区吸纳新入驻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房租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5.建设155MHz互联网国际出口通道,保障软件出口企业与国外用户海量信息传输、实时在线沟通交流和数据交换中的信息安全。对有离岸业务的软件类服务外包企业宽带上网通讯费用给予50%的补贴,对国际专线使用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