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承担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5.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相关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6.按照职责范围,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有关工作。
7.承担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
8.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研究拟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和安全投入政策,并组织、协调实施;指导监督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略)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职业卫生统计和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一)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规章、标准和规程。
2.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3.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承担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分析预测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5.承担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统计、职业卫生统计、行政执法统计体系建设工作。
6.承担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7.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8.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认定工作。
9.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于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等相关工作。
10.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略)
五、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负责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