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承担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审计相关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的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略)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标准拟订、政策研究、新闻宣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律法规;组织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归口管理法规工作。
2.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有关标准,组织拟订工矿商贸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归口管理标准工作。
3.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规章和制度,监督执法行为,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4.组织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承担安全生产重要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
5.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报告,承担典型经验的调研、总结和交流推广工作。
6.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文化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社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7.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8.承担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工作。
9.负责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略)
三、规划科技处
负责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和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1.组织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科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规划工作,组织、指导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属单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及推广工作,组织提出安全生产领域市级科技项目需求,组织相关课题鉴定、检查和验收;负责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安全科技产业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