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推行电子政务。完善我市电子政务管理配套制度,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业务应用以及安全体系。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政务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通过全市政务网,实现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公文交换无纸化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协同办公,扩大政府系统网上办公的范围。继续做好新录用人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5、进行机构整合,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降低行政成本。按照《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省政府部署,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减少职能交叉、重叠现象,提高行政效能(市编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6、深化政务公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及《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也应制定本级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7、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及《漳州市加快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工作意见》,加快推进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加强对监管对象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信用的记录和奖惩,推进行政监管部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实现联合监管;推进信用立法,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需求,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认真做好国家信用服务体系联合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跨市信用信息互查直通(市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8、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问责机制。研究制定我市行政问责办法,明确行政问责的主体及权力权限,规范行政问责的客体及职责,规范行政问责的事由和情形,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问责程序,并把行政问责与行政法制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9、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
--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政府各部门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责任,进一步推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改革,加大政府采购的执行和监管力度。完善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