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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同意盛国英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同意盛国英任职资格的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盛国英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财险〔2008〕1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盛国英担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请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日内作出任命决定,并将任命决定报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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