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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质监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的通知


  5、加强地产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开展好食品安全整顿年、食品添加剂“打非”、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等专项行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与处置水平;重点抓好全市饮用水、豆制品、水产加工品、年糕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全市乳制品、饮用水等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牵头领导:朱学峰,食品处负责落实)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深化“五大体系”建设和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隐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扎实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普查整顿等工作。(牵头领导:林如峰,特监处负责落实)

  7、抓好五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以燃气灶具、家电下乡产品、饮水机、絮用纤维制品、取暖器等五类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综合整治与提升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局结合实际选择1-2个区域性、行业性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整治提升工作。(牵头领导:朱学峰,监督稽查处为主落实)

  8、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总局、省局、地方政府部署的各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类重点产品、节能减排、民生计量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产品和领域,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可能演变成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的问题产品和领域,及时协助所在地政府组织开展预防性整治。(牵头领导:林如峰、朱学峰、裘富康,特监处、食品处、监督稽查处、计量处负责落实)

  9、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坚决查处打击各类危害公众安全、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生产销售劣质建材等国计民生重要产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领导:朱学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10、全面协调完成全市“十小”行业整规工作。继续高标准、高质量牵头推进全市“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市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牵头领导:毛守伦,整规办负责落实)

  二、推动“质量强市”,提升服务经济的能力与水平

  11、积极探索“质量强市”工作。按照省局“质量强省”工作部署,加强调研,提出“质量强市”的明确目标,探索建立科学的目标指标体系;建议市政府设立“质量强市”领导机构,建立“质量强市”工作机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联动格局;加强宏观质量研究,提出“质量强市”政策建议和实际措施,建立“质量强市”考核体系,营造“质量强市”良好氛围。(牵头领导:陈南翔,质量管理处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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