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的推荐无效:
(1)专家跨学科、跨专业推荐;
(2)由若干专家采用联合签名或代签名的形式,对某一项目进行的推荐和书面评价。
10.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不在推荐之列。军民通用项目,可以推荐。
11.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单位。
12.09年度已通过初评要求撤回的项目,需间隔一年以上才能再次推荐省科学技术奖。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一年进行。
13.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科技奖的,不再推荐省科学技术奖。
二、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必须同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项目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项目书面推荐书15份,附件材料1份(材料不退还)。
2.推荐单位必须在推荐书首页上写明推荐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盖上推荐单位印章(不要自己另加封面)。
3.电子版和书面推荐书应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下载,网址:sta.zjkjt.gov.cn。
4.按“推荐书”的填写说明,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今年所有项目将进行网上评审,附件按重要程度排序进行输入或扫描,不要超过规定的页码。
附件材料主要指项目详细内容、承诺书、成果登记证书、验收证书、检验报告、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查新报告等。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添加剂、化妆美容品、消防器材、锅炉压力容器、兽药、疫苗及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重大工程类中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各申报单位需填写承诺书,所有项目完成人在上面签字。
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三、推荐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请各推荐单位及时报送纸质材料和通过网络上传电子版,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材料受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