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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州开发区南疏港公路二期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州开发区南疏港公路二期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政地〔2008〕84号)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管委会漳招管字〔2008〕90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2〕250号文批准给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作为南疏港公路二期建设用地面积23.0513公顷,作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储备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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