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龙海市榜山镇和双弟华侨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龙海市榜山镇和双弟华侨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8〕152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龙政综〔2008〕248号文悉。经研究,同意局部调整龙海市榜山镇和双弟华侨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海市榜山镇梧浦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2.8762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梧浦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8762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二、同意龙海市双弟华侨农场寨仔管区、侨星管区和天城管区原规划预留为园地10.4498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洲仔管区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10.4498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3.64公顷、园地5.26公顷、林地1.5498公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