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08年第八次挂牌出让六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8〕96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08年第八次挂牌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08〕257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2008年第八次挂牌出让六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案。该六宗土地总面积21.2664公顷,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08〕54号、闽政文〔2008〕107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其中拟出让土地面积19.8361公顷,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
你市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