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漳政综〔2008〕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提高我市标准和标准化水平,提升我市产业和产品综合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7〕360号)精神,结合漳州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发展水平为主攻方向,以加快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坚持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各方协调的工作方针,建立实施标准战略的运行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适应漳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规避技术贸易壁垒,使技术标准成为增强我市产业和产品综合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到2010年底,在我市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参与制修订若干项国际标准,力争承担或参与新制修订20项国家或行业标准,30项省地方标准;鼓励重点企业申报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或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含协助秘书处)及工作组(WG)的工作;新增30项以上企业产品采标;新建20个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新增3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建2~3个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漳浦地质公园、福建土楼(南靖、华安)、东山风动石景区、平和三平寺等旅游景点的服务标准化建设力度,各县(市、区)均要有1项以上服务标准化试点,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内控标准。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鼓励、支持我市企业和科研机构、社团组织立足于自主创新,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优势产业领域企业联盟标准,抢占技术标准的制高点。引导我市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并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组织的TC、SC和WG工作以及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实现我市企业在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中有更多的参与权与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