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腾飞路西段道路工程和学府路北段(一、二期)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政地〔2008〕103号)
芗城区人民政府:
《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腾飞路西段道路工程和学府路北段(一、二期)道路工程用地的请示》(漳芗政文〔2008〕122号)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8〕223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6.0369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芗城区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作为腾飞路西段道路工程和学府路北段(一、二期)道路工程建设用地,其中腾飞路西段道路工程用地面积0.7845公顷;学府路北段(一、二期)道路工程用地面积5.2524公顷。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