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G2008-03、3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8〕104号)
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同意G2008-03、3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靖政综〔2008〕167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靖县G2008-03、3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拟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共7.0571公顷,其中G2008-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5.0131公顷,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7〕52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G2008-3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2.044公顷,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7〕518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工业用地使用权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