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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漳州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漳州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8〕191号)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要求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漳招管字〔2008〕149号)悉,经研究,同意对漳州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漳州开发区石坑村、大径村原规划预留为园地25.3222公顷、林地14.8636公顷,合计40.1858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白沙村、石坑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40.1878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0.9318公顷、园地26.4038公顷、林地12.0547公顷、其他农用地0.797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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