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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08年第五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08年第五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8〕116号)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2008年第五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08〕86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08年第五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案。拟出让地块总面积12301.71平方米,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已经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8〕54号、漳政〔1998〕地662号文批准作为建设用地。
  你区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商住用地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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