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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修订)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全市旅游项目库,加大旅游招商力度,积极参加各类旅游招商活动,提高招商项目的履约率和到资率,把旅游招商列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通报、评比、考核之中。要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运作水平,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机制,每年要对省、市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开展检查。市发改、规划、环保、国土、旅游等部门要根据《漳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加强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防止低档次开发和重复建设。对不按规划开发,造成旅游资源破坏和浪费以及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必须遵循“科学开发、有效保护、市场导向、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要挖掘我市独具优势的滨海、生态、温泉和文化等旅游资源,加大建设力度。近期,要加快南靖土楼景区的整体开发建设,提高规模接待能力;完善华安大地土楼群景区的旅游服务设施,丰富景容量,增加游客参与项目;开工建设漳州滨海火山地质公园、赵家堡、明清历史街区的二期工程;提升东山风动石景区的品位,改善景区进入性,扩大景区规模,完善景区配套设施;争取建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市场、有效益的旅游精品。科学整合全市优势旅游资源,形成以“土楼文化探秘”、“滨海休闲度假”、“温泉生态养生”为主打产品的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休闲度假产品开发,市区及有条件的县城要逐步规划建设夜间旅游文化休闲设施,为旅游者提供内容健康、参与性强的活动项目;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各重点景区要规划设置分布合理的旅游商场,方便游客购物;鼓励发展旅游创意产业,开发旅游创意产品;进一步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增强我市旅游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整体竞争力,促进漳州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强化宣传促销,努力开拓市场,进一步提高旅游市场占有率
  6、大力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各级政府要把旅游宣传作为对内、对外经济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在主流媒体强档宣传,扩大市场影响力。闽南日报、漳州电视台、漳州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要办好旅游专栏专版,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文化部门要积极探索文化与旅游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外事部门要协助支持旅游部门出国开展促销活动,积极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主流媒体推介漳州旅游产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根据“主攻台港澳,拓展亚欧美;开拓粤浙赣,延伸长三角”的客源市场定位,对外集中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境外主要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对内积极参加国内、国际旅交会等大型旅游促销会展和国家、省组织的旅游促销活动,邀请境内外主要客源地的旅行商、新闻媒体赴漳踩线、采风;加快旅游宣传平台建设,建立全市旅游信息网络体系;加强旅游区域合作,推出大区域旅游品牌,形成区域旅游概念产品,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漳旅游;同时,充分发挥我市对台旅游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漳台旅游交流与合作,使我市成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交往的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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