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长泰县陈巷镇、武安镇、岩溪镇、古农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8〕219号)
长泰县人民政府:
《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陈巷镇、武安镇、岩溪镇、古农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泰政〔2008〕38号)悉。经研究,同意对长泰县陈巷镇、武安镇、岩溪镇、古农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泰县陈巷镇山重村,武安镇十里村、官山村、积山村,岩溪镇珪后村及古农农场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3.04公顷、园地58.67公顷、林地20.38公顷、未利用地1.71公顷,合计93 .80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陈巷镇旺亭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93.80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13.04公顷、园地58.67公顷、林地20.38公顷、未利用地1.7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