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若干意见
(漳政办〔2008〕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了扩大内需,保证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地发展,推动我市各级政府采购、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配套选用我市名优地产品和重点企业的产品,提高我市工业产品的市场份额。根据省政府《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8〕197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重要意义
当前工业经济运行的宏观环境十分严峻。从国际环境来分析。由于美国、欧盟、日本等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不断增加,我市工业品出口主要市场的空间受到挤压,出口利润下降,产品出口难度增大。从企业生产成本来分析,电价较大幅度调升,企业融资困难和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等。从产品市场来分析,由于产能结构性过剩,内需不足,产品销售价格难于提高,有的甚至不升反降,产品成本和出厂价格“剪刀差”不断扩大,产品销售不畅。因此,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工业发展面临着艰难的考验,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开拓市场工作意义重大。
二、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市场拓展工作
(一)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我市地产品的市场销售,帮助我市工业企业克服当前的困难。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和市政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分别负责落实主管项目对地产工业产品的采购工作,引导项目业主单位和采购单位与省市内生产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签订长期供货协议。
具体工作分工:市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重点办)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由各采购单位落实,市财政局负责监督,市政建设项目由市建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长途客车及城市出租汽车采购均由市交通局和各县(市、区)区政府负责;环卫车辆的采购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教学信息化设备采购由市教育局负责。
(二)建立推荐目录制度。市经贸委要积极配合省营销联盟,做好本市名优产品的推荐工作,引导各级政府采购部门和重点工程项目单位采购选用本地产品,引导市内企业在生产配套中选用本市配套产品,提高地产品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