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成立市经贸局落实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工作小组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成立市经贸局落实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工作小组的通知
(东经贸〔2008〕369号)


各镇(街)经贸办、民营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松山湖经发局,虎门港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为加快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的通知》(东府〔2008〕132号)的精神,按市经贸局职责分工统筹开展好各项工作,现成立市经贸局落实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桂明(市经贸局局长)
  副组长:
  刘国康(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黄 怡(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成 员:
  陈杞渭(市中小企业局企业技术创新科)
  郭灿华(市经贸局信息综合科)
  郑文志(市经贸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谭柱辉(市经贸局工业科)
  张劲帆(市经贸局信息产业科)
  叶剑亮(市中小企业局改革发展科)
  黄碧琴(市中小企业局企业服务科)
  张健仪(市中小企业局综合科)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怡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杞渭、郭灿华同志兼任,工作小组负责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的认定和复核工作,汇总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名单,统筹企业数据库的建立、修正和公示工作;加强对担保机构的业务指导,协同市金融办共同编制融资支持资金的年度预算建议,受理和审核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申请;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的征信管理;配合市财政局、审计局对融资支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