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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春运期间我省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春运期间我省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东经贸〔2008〕412号)


各镇(街)经贸办、中石化广东东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东莞销售分公司、中油碧辟东莞分公司: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春运期间我省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发电〔2008〕318号)转发给你们,并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春运工作也将从1月11日全面展开。为确保元旦、春节、春运期间我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安全稳定,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气氛,各镇(街)经贸办、中石化、中油、中油碧辟公司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经贸办要加强与工商、物价、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大对各加油站的监管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倒买倒卖,囤积居奇,非法提价,掺假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并密切关注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如遇紧急异常情况,立即向我局反映,及时进行协调解决,确保市场供应的稳定有序。
  三、中石化、中油、中油碧辟公司要加大资源投入,积极向省公司申请增加成品油供应量,制定成品油供应保障计划,保证“两节”、春运期间成品油库存充足,配送及时;要保证各镇街至少一家属下加油站充足供应汽柴油,优先解决春运车辆成品油供应;落实《东莞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东府办〔2006〕57号)规定的职责,一旦出现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措施;及时主动向我局反映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指定专人按时向我局报送库存日报表及加油站销售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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