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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漳政办〔2009〕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我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做好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工作。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漳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维护我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建立漳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分析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协调解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
  (三)听取各职能单位开展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需要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四)研究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措施;
  (五)落实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漳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税局、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总工会、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组成。市经贸委为召集人单位。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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