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爱卫会关于开展第七次全省城市卫生检查活动的通知
(甘爱卫发〔2008〕6号)
各市、州爱卫会,省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2008年工作安排,省爱卫会决定, 9月份组织开展第七次全省城市卫生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酒泉市肃州区,张掖市甘州区、武威市凉州区,金昌市金川区,平凉市崆峒区,庆阳市西峰区,定西市安定区,敦煌市、玉门市、临夏市。
二、检查时间
2008年9月8日?9月27日,具体检查日程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法
(一)省爱卫会组团对每个城市检查时间约为两天,其中听取受检市汇报和查阅资料半天,分组实地检查一天,检查团汇总情况并向受检市通报检查结果半天。
(二)重点检查各市区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垃圾粪便处理、公厕卫生,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饮用水、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三)现场检查根据《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所规定的检查单位和数量,将现场实地检查与档案资料查阅相结合,市区范围内随机抽查。
(四)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能上能下的原则,对受检市区的卫生工作情况,以分数高低排序,重新评选“甘肃省卫生城市”。
四、有关事项
(一)省爱卫会组织2个检查团。每个检查团由省爱卫会领导担任团长,省爱卫办有关负责人担任秘书长,成员由省爱卫办、省建设厅、交通厅、兰州铁路局、省环保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控中心、省健康教育所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检查结束后,省爱卫会将检查总结工作及各市检查得分等有关资料于11月底前上报省爱卫会,省爱卫会全体成员会讨论审定“甘肃省卫生城市”名单。
(二)检查期间,各市区要做到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不受影响。为了增加检查评比的透明度,检查团在被检查市停留期间要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群众反映情况。为了更多地了解受检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人员不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