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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处置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事件泌尿系统结石医疗救治方案的通知

  顾 问:陈一戎 甘肃省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组 长:岳中瑾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主任医师
  副组长:赵玉元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主任医师
  成 员:史葆光 甘肃省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张 伟 解放军第一医院  副主任医师
  朱保权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主任医师
  张明立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各市、州卫生局也要组成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和临床诊疗专家组,领导当地医疗救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救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指定定点医院
  经省卫生厅研究决定,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解放军第一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张掖市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省级重症患儿诊疗定点医院,主要承担全省疑难、重症患者的救治。
  各市、州卫生局要综合考虑当地医疗资源,迅速集中专家力量和医疗资源,指定综合实力强的医院集中收治重症患儿;指定设有儿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妇幼保健院承担患儿诊断、筛查工作。
  四、各级医疗机构职责划分
  各级医疗机构职责划分实行分级、分区、分工的原则。
  (一)村卫生室及一级(乡、镇)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通过询问喂养史、现病史,积极配合人口部门入户普查食用问题奶粉婴幼儿和初步排查患者。
  (二)二级(县、区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门诊患者的筛查和初步诊断,以及轻症患者的住院诊疗工作。
  (三)市、州卫生局指定定点医院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疑难、复杂及危重患者的诊疗工作。
  (四)省卫生厅指定定点医院主要承担疑难、复杂及危重患者的诊疗。其中张掖市人民医院主要承担河西地区救治任务、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主要承担陇东南地区救治任务。
  五、患者筛查要点
  对患者筛查把握“四个要点”:一是病史在一年内、3岁以下;二是体格检查;三是B超检查;四是尿常规检查。
  六、救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患儿的诊疗工作,以对患儿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高度,不得拒绝或推诿诊疗,切实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争取做到早发现、早筛查、早诊断、早救治、早康复。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方案(试行)》(附件1)积极做好相关患儿排查、诊疗工作,尽可能降低严重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发生率,力争不出现新发死亡病例。对于有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史并前来就诊的患儿,应仔细询问病史,登记详细信息,认真检查,科学合理的治疗。要加强对重症患儿的管理,对疑难、重症病例及时组织会诊、抢救,必要时安排转诊。各县区级以下(含县区)医疗机构不得滞留无尿时间超过24小时的患儿,必须及时转入上级医院治疗。重大诊疗问题须及时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省卫生厅将根据情况派出诊疗专家组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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