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抽调人员对口支援部分市州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卫医发〔2008〕199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属各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康复中心医院、兰州石化总医院:
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体检、筛查、治疗人数剧增,造成各大型综合医院就诊患者严重拥挤,预约候诊及检查时间过长。为方便患者就医,有效解决就诊检查拥挤、候诊时间过长的问题,本着医疗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提高基层诊疗能力的原则,充分发挥诊疗专家组的指导作用,省卫生厅决定从部分医院抽调相关专业人员对口支援诊治任务较重的市州医疗救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组建紧急医疗救治队伍,要求参加人员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技术扎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紧急医疗救治队伍由泌尿科、儿科、B超专业、护理专业各1名组成。各医疗队必须指定一名人员作为队长。各单位必须将队员组成名单(姓名、性别、专业、职称、职务、移动电话号码)于9月19日8时30分前报省卫生厅医政处(传真:0931?4818168)。各医疗队必须在19日上午11时前出发。
三、支援队伍在受援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开展工作。受援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充分、合理、有效的安排支援医疗队的工作,保证医疗队发挥最大作用。
四、交通工具及差旅费由各支援医院先行垫支,不得增加受援医院的负担。
五、各市、州卫生局也要组织医疗队支援下级医疗救治工作,力争使广大患者就近得到安全、准确、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六、各组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事件的严重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大局出发,建立院长负责制,加强领导,统一接受省卫生厅调派,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七、省级组建紧急医疗救治队伍对口支援分配见附表。
附件:省级紧急医疗救治队伍对口支援分配表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