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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四周期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县乡联动项目年终评优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四周期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县乡联动项目年终评优工作的通知
(甘卫农卫函[2008]45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3月全省第四周期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县乡联动项目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支农队员和支援、受援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2009年度第五周期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省卫生厅决定开展第四周期卫生支农项目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名额

  按照县(区)医疗队员总人数的20%确定优秀名额,甘南州的迭部县、舟曲县,陇南市的文县、武都区、康县、两当县按照县(区)医疗队员总人数的30%确定名额。

  (一)优秀医疗队长和队员267名;

  (二)先进医疗队28个;

  (三)先进支援单位49个;

  (四)先进受援单位47个;

  (五)优秀共产党员98名;

  (六)先进党支部9个。

  二、评选时间

  2008年12月25日-2009年1月10日,各市(州)卫生局务必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登记表统一上报至省卫生厅农卫处,逾期不候。

  三、评选方法

  各市、州要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上报,不得突破名额限定,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由医疗队、受援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经县、市(州)卫生局研究确定,报省卫生厅评定。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一)评优工作是2008年度项目期末总结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医疗队员的年终考核结果,按民主推荐、组织审核和规定程序将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单位评选出来。

  (二)评选推荐的优秀医疗队员必须是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医疗队员。

  (三)优秀医疗队长名额包括在优秀医疗队员名额中,不再单列。

  (四)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单列,不再重复占用优秀队员名额。

  (五)未分配名额的项目,可实事求是,把真正符合先进条件的单位评选推荐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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