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设立岚皋等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设立岚皋等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8]336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设立岚皋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陕发〔2008〕第0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岚皋营销服务部,地址为安康市岚皋县人民路工商局一、五楼,负责人为刘菁。

  二、批准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蓝田营销服务部,地址为西安市蓝田县城西十字奥都商城南三楼,负责人为高晶。

  三、批准以上两个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如下: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