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县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8]359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县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陕阳光财险〔2008〕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县支公司开业,地址为眉县城关镇福顺路南口5号,经营区域为眉县行政辖区。
二、上述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由你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
三、收到批复后,请持公司介绍信或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