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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8〕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根据省政府、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信阳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职责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指导方针,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具体实际,认真组织辖区乡(镇)政府和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职能部门,完善协作运行机制,开展事故预防“百日行动”,加大交通事故预防社会化进程。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强化源头管理,大力开展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辖区重大交通事故持续平稳下降,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显著下降,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信阳市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姚启舟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教育局、交通局、农机局等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久隆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百日行动的协调、督办。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有效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安全教育,分级召开交通安全会议。县(区)、乡(镇)各级政府要组织召开安监、交通、公安、农机、教育等部门参加的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同时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广为宣传交通安全及事故预防的重要意义。各级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会议要在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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