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规划和标准:以建立社区回收点、中心城区回收站为基础,以建立废品分拣处理中心为核心,构建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1、社区绿色回收点。主要负责回收居民交售的生活性再生资源(包括:废纸、废塑料、废旧金属、废玻璃、废旧家电设备等)。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社区每1000-1500户居民区中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点。对市区范围内的流动收购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实行"五统一、两规范"管理,即:统一衡器、统一指导价格、统一车辆、统一编号、统一标识,规范服务、规范管理。流动收购人员每日收购的再生资源统一交售到回收点,回收点进行初步分拣处理后用封闭式车辆送交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回收物不在市内回收点存储。
2、中心城区回收站(含商业区和工业园区)。在中心城区按市政规划设立回收站,负责对相应路段再生资源的回收。对未纳入规划的原有回收站进行取缔。工业园区中原则上每个工业园区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负责对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再生资源(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塑胶、包装物、废旧公用设施设备等)的回收。回收站实行统一网络标识和规范管理,采取回收企业定时、定点上门收购或承担企业清洁等的方式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再生资源的回收。回收物用统一标识、封闭式废品回收运输车辆送废品分拣处理中心分拣处理交易。
3、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选择城郊适合且便于运转的地方建设1一3个具有废品储存、分拣、初级加工、交易、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的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中心内设废旧金属交易区、旧货交易区、生活废品交易区、废旧物资分拣区。
4、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的建设标准:
(1)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占地面积不应低于300亩,由市政府规划选址、划拨土地、市供销合作社指定的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2)分拣处理中心设外围墙档,场内建筑房屋采用封闭式混合结构。每个交易区设废品交易办公室,负责废品收购、储存和对外交易。
(3)分拣处理中心的废旧物资按区分类储存,货物存放整齐,符合环保要求,并定期对中心区域范围进行消毒,杜绝二次污染。
(4)分拣处理中心内全部地面硬底化,装卸运输道路畅通。
(5)消防设施齐全,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6)经营执照齐全,严格守法经营。
(7)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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