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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乡村是主战场,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站在关注民生,确保农民安全出行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和配合,通力协作,狠抓落实。交通运管部门要统筹规划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布局,根据群众出行的需求,开辟或调整城乡公交线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条件;要加强客运场站建设和管理,严禁超员客车出站。同时还要做好农村道路危险点段的排查整治,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农机部门要做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及驾驶员考试、审验工作,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国、省、县道管控,严格查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校车、客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农村派出所要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交通安全宣传、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车管理,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不要坐超员车。工商部门要做好道路范围内集贸市场、摊点迁移、清理工作。宣传、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通告》,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制度,主动整改安全隐患。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组织辖区派出所、运管所、农机站、教管站、村(组)交通安全员等基层交通管理力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查纠乡村道路上的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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