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8〕1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信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职责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通过治理,使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条件和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信阳、魅力信阳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李长根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姚启舟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农机局、工商局、安监局主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久隆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时间
200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1、农村道路、山区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2、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
3、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4、农村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员,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