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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评分一览表

评分内容

评 分 依 据

分数

 敬老院建设任务完成,集中供养目标落实 (50分)

  制定敬老院建设整体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建有专门工作台账。

5

  县级足额预算,及时支出敬老院建设资金,并足额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中

15

  敬老院建设项目按要求如期完成,11月底前入住到位(不能如期完成的按每所扣2分计算)。

10

  敬老院建设符合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5

  敬老院床位利用率达到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直到将该项分值扣完)。

5

  以县、区为单位,年底前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10

 乡镇敬老院管理规范,服务周到(10分)

  乡镇敬老院服务管理人员按10:1的比例足额配备。

5

  县、乡两级及时足额拨付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和管理工作经费。

2

  乡镇敬老院管理规范。(1)管理服务组织健全;(2)规章制度完善;(3)财务管理规范;(4)环境卫生良好;(5)以副补院效果好。

3

 应保尽保,管理规范(20分)

  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8

  县、区级按“一人一档”建有完善的五保对象个人档案和工作资料;乡、村级有五保对象台账。

2

  档案内个人申请、评议、初审、审核、审批手续齐全,公示内容及签订的协议、管理台账规范(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村级有评议组织和评议记录,有固定公示栏,公示内容合理、齐全

2

  申请受理率100%,并按规定时间及时审批,无因拒收申请或延迟审批而引起的上访人员。

2

  五保供养证书发放及时,填写规范。

2

 五保供养资金落实(20分)

  五保供养标准:2008年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100元。

5

  五保供养所需资金纳入本地财政预算。

3

  省补农村五保供养专项资金即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300元全部拨付敬老院作为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之用。

3

  当地财政部门按季度将五保供养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民政部门。

2

  民政部门将集中供养对象的供养资金直接拨付到敬老院,分散供养对象的供养资金通过代发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发放到供养对象手中(3、4、5三项以进帐、拨付单据为准)。

2

  协议代养人履行义务,照料被供养人日常生活。

1

  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对行动不便的五保老人能够做到送款送物到家。

1

  信访、人访问题处理及时(应保未保、资金发放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信访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等情况,造成上访和重复上访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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