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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筹建莲湖等两家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筹建莲湖等两家支公司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8]397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莲湖雁塔支公司的请示》(安保陕文〔2008〕1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筹建莲湖、雁塔支公司。
二、
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上述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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