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目前仍然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乙型肝炎防治工作的基本目的,是如何运用“三级预防”概念,通过有质量保证的规范防治服务方针对危险因素进行干预,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有计划地对特定人群和高危人群开展乙肝疫苗的接种,早期发现、及早规范治疗和康复,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乙肝病毒的感染,以减少该疾病的危害程度。落实乙肝的各项常规防治措施。开展乙型肝炎的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矫正人群的不良行为;开展新生儿及易感人群的免疫预防接种,减少潜在的感染人群,新生儿接种率达92%以上,2009年乙肝发病率控制在80/10万。
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卫生部门要研究、分析疫情形势,定期向政府汇报,当好政府的参谋;各级各类防疫、防治机构、医疗单位要做好传染疾病人隔离治疗及消毒工作,处理好每起疫情;城建部门要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管理,各级政府要做好乡镇小水厂,自备水厂水质的卫生管理,加快改水、改厕步伐,使村民尽早饮用清洁卫生水,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因地制宜地进行改厕工作;城管部门要强化垃圾卫生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垃圾、粪便的清运、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特别是要做好城乡结合部等重难点区域卫生死角的治理,清除蚊蝇孳生地;爱卫办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负责做好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杀工作,降低四害恶性密度、减少疾病传播媒介;环保部门要督促检查城市污水、污物处理,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城市卫生设施建设;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的区域,配合卫生部门采取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卫生措施;宣传、新闻部门负责做好全社会卫生宣教工作,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七、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督导评估
将各类项目纳入当地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统筹安排,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避免资源重复浪费。严格执行财政部、卫生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社[2006]23号)、国家财经纪律和国际合作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加强传染病管理,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规范各级各类机构的传染病管理工作。对于传染病控制不力、措施不到位或迟报、瞒报、漏报疫情者,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