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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手册》的通知

  第四条 在组织考试时,各电子化考试中心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根据考试安排巡查和抽查考场秩序。
  第五条 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发现考生作弊,应及时电话通知考场监考人员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可根据掌握的图像资料,决定作弊考生该场成绩无效。

考场管理

  第一条 各电子化考试中心应在报名截止后,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尽快落实考场设置工作。
  第二条 在考场所在学校内,应当设置考场分布和路线标志牌。在考试用机醒目位置上,标明座号。
  第三条 考场值班人员在考生入场前20分钟,开窗、换空气。并根据需要关窗、开空调。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定期对电脑、监控器、打印机及其他附属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试卷下载并导入成功,确保考试用机和备用机正常运行,确保考生入场时监控设备正常启动运行。
  第五条 考场内禁止使用明火和各种电器,严禁随意拆挪、拔插各种设备和连线。
  第六条 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携带磁盘、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介质进入考场,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卸载各种程序。
  第七条 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如遇特殊情况,经主考人员同意,可改变座位。
  第八条 考试结束后,值班人员应关闭计算机、灯、门窗和空调,检查机房电源是否关闭。
  第九条 各电子化考试中心应配备负责保卫、医务和后勤人员若干名,以防意外。
  第十条 考试中遇到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档案管理

  第一条 电子化考试档案管理工作由河南电大指定专人负责,设立专用档案柜,定期整理、存档。
  第二条 考生报名表保管期限暂定1年,定期销毁。
  第三条 考生报名清单,及格率等考试情况,准考证清单,考场情况记录及监考情况记录等档案资料永久保存。
  第四条 考生成绩、发放《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永久保存。
  第五条 对已经制成但无人认领的《资格证书》,河南电大在证书3年有效期内代为保管。对已过期但不满3个月的,继续妥善保管。逾期3个月仍无人认领的,河南电大报河南保监局批准后集中统一销毁。

证书及印章管理

  第一条 空白《资格证书》设专人、专柜管理,建立领、用、存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使用登记手续,双人审核签字。
  第二条 空白《资格证书》入库时,专管人员应清点证书类型及数量,填写在库证书登记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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