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通知
(豫保监发〔2008〕120号)


各省级寿险分公司:

  为加强和规范退保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通知》(寿险部函〔2008〕103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公司应树立大局意识,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退保业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大规模退保风险,促进我省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公司应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退保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力量,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化执行,努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公司应于10月29日下午5:00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我局(已报送的公司不需重复报送,格式见附件一)。

  三、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纠纷。各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重大紧急情况快速反应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同时,应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保险消费者的信访投诉,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化解,避免矛盾扩大、升级。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照《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保监会令〔2003〕3号)及时上报我局,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尽最大可能减少负面影响。

  四、加强宣传,严禁同业诋毁。各公司应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正确宣传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特性,引导公众对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理性认知,为妥善处理退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禁止就其他公司出现的退保问题进行同业诋毁和恶意炒作,一经查实我局将对有关公司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五、建立报告制度

  (一)建立退保周报制度

  1、各公司应当于每周一下午4: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上报前一周(指周一至周日共七天)的退保情况报表(格式见附件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