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福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检查处理落实情况回访检查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回访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落实我部检查处理决定的通知》(财监便[2008]87号)要求,我办将对你行及三明、宁德市中心支行2006年预算执行和资产财务专项检查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访检查内容。我办下发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处理落实情况、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对违规问题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二、回访检查时间。自2008年10月7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
三、回访检查方式。本次回访采取一听二谈三看四查的方式,一听就是听取各单位对整改处理情况的汇报;二谈就是找有关人员谈话或座谈,了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建议;三看就是查看整改报告及相关凭证、资料;四查就是对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