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要得到切实落实。要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延长三十年不变”的规定和湘办发〔2006〕2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妥善解决延包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坚决纠正违法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规发包“四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权,违规征占农民承包地和农民承包权得不到落实等问题。在稳定、完善好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核发、补发、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2008年底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率达到 90%以上, 2009年第一季度完成扫尾工作,承包合同签订率和承包经营权证到户率达到 100%,并做到“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
2.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要得到规范加强。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承包土地到户清册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完整的农村承包档案资料。乡镇要建立专用的档案库房,确定专人管理,村级要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专用台帐和档案柜。并逐步建立健全乡镇与县市区联网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土地承包档案的电子信息化管理。
3.土地承包纠纷要得到妥善处理。建立健全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承包信访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基本步骤
全市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从 2008年 8月份全面启动,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09年第一季度完成扫尾工作。
(一)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阶段。
1.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
2.制定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方案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3.组织对乡(镇)基层干部、工作队员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