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怀化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怀化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治的各项措施。
(三)依法规范,及时反应。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体系,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四)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提高传染病防治队伍素质和能力,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加强部门配合,实行综合防治。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与防病能力,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怀化市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卫生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领导辖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职责及分工